1. 协议双方
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Continent Telecom – 下文简称“公司”;
服务用户/购买者——以后简称“客户”;
双方——以下统称为“双方”。
服务协议由双方——Continent Telecom 和客户——签订。
2 前言
客户通过在公司网站注册并创建个人账户(以下简称“账户”),即确认接受本协议条款。客户同意主要沟通方式为电子邮件。客户同意接收公司发送的电子通知。客户确认同意公司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存储和处理其个人数据。客户使用其在公司网站上的个人账户下单、付款和管理服务。
3. 本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就公司提供电信服务而建立的法律关系。本协议规定了提供这些服务的条件。
4.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公司。
4.1.1 公司向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即以租赁方式提供虚拟号码、处理语音通话、短信、传真和其他通信服务。
4.1.2 本公司仅提供其号码库中的号码。本公司不提供客户要求的特定号码。
4.1.3 公司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进行商业维护。公司可能会更换服务所需的设备。此类更换完全由公司自行决定。
4.1.4 公司向客户提供持续的支持和咨询经理,以确保提供的服务达到所需数量。
4.1.5 若因法律法规以外的原因,或因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该号码提供通信服务,公司有权更换所提供的号码。在此情况下,公司必须尽快通知客户号码更换事宜。公司免费为客户提供号码更换服务。对于客户因号码更换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超出双方协议范围),公司概不负责。
4.1.6 如果客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公司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4.1.7 若客户提供的信息或所需文件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本公司有权在服务提供的任何阶段要求客户提供补充信息或身份证明。如有任何理由怀疑客户提供的信息或文件的真实性,本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补充信息。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终止服务并冻结客户账户,且不予退款:
4.1.8 如果由于法律框架、保险条件、安全要求或法规文件的变化而需要进行此类变更,则公司有权在不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和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本协议的条款。
4.1.9 公司保留更改其所提供任何服务收费标准的权利。
4.1.10 公司有权在未经客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2 客户端。
4.2.1 客户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根据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客户必须向账户余额存入特定金额的资金以支付服务费用。
4.2.2 如需激活号码,客户有义务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实体证明文件。公司会事先告知客户这些要求。
4.2.3 如果客户发现服务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中断,必须立即通知公司。中断发生的时间点以客户联系客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网站在线聊天)的时间点为准。客户有义务提供公司处理投诉所需的所有信息。如果客户未能提供所需信息,公司不保证能够解决问题。
4.2.4 客户保证不会将所提供的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传输或提供非法、违法或对第三方有害的信息或服务。客户保证不会将所提供的服务用于任何可能造成损害、诽谤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版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色情内容或其他任何可能以某种方式冒犯他人的内容。严禁利用本公司的服务进行任何欺诈活动。
4.2.5 当客户联系公司客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公司网站在线聊天)时,客户应礼貌沟通,并遵守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如果客户的请求包含淫秽语言、粗鲁言辞或超出公司服务范围,公司有权拒绝回应。
4.2.6 在下列情况下,客户有义务与公司合作:
处理有关所提供服务的任何投诉时;
处理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任何请求或调查时。
4.2.7 客户保证任何使用这些服务的第三方均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4.2.8 客户确认其所在国家/地区的当地法律允许使用 IP 电话。
客户有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客户的无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2.9 通过接受本协议,客户确认其年龄至少为 18 岁。
4.2.10 未经公司根据本协议的许可,客户无权将其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5. 服务特性和保修
5.1 本公司不保证服务不间断提供。但是,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网络和服务正常运行,并尽快恢复服务。
5.2 通过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客户同意公司不提供与任何紧急服务呼叫和呼叫这些服务本身相关的技术支持。
5.3 虚拟号码服务用于接收来电、短信和传真。拨出电话和发送短信在技术上是不同的服务。默认情况下,本公司提供的拨出电话服务不显示来电号码(即租用号码识别服务)。本公司无法控制来电接收方选择的号码。来电显示服务可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开通。在某些国家/地区,来电显示服务不可用。来电显示并非始终可用。
5.4 大多数号码的激活需要1-5天。在某些情况下,号码激活可能需要长达15天。这可能是由于需要验证客户文件或特定的号码激活流程所致。较长的号码激活过程并非取消订单和退款的理由。
5.5 免费电话号码是 800 免费电话号码(大多数国家/地区使用 800 开头的区号,但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对于国内用户来说,拨打此类电话是免费的,但通话费用由用户承担。免费电话号码的来电资费按分钟计算。计费从接听电话的第一分钟开始,语音问候也需收费。由于此类号码只能接收国内来电,因此无法保证从其他国家/地区拨打免费电话号码一定能成功,这取决于各个国家/地区的内部机制。从其他国家/地区拨打免费电话号码未接通并不代表该号码无法正常工作。
5.6 短信号码是指用于接收短信的号码。公司网站上会分配一组标有“待注册”字样的号码。这些号码用于接收来自在线服务的短信。“待注册”标记表示本地运营商(号码容量的所有者)未对接收短信设置任何限制。所有发送到该号码的短信都可以在该号码上接收。但是,公司不保证所有服务发送的所有短信都能成功送达该号码。如果该号码能够成功接收来自大多数服务的短信,但缺少来自某个特定服务的短信,这并不表示该号码无法正常工作。这种情况不构成取消订单、更换号码或退款的理由。公司提供的是电话号码服务,而非创建第三方服务账户的服务。如果号码上没有“待注册”标记,则表示本地运营商(号码容量的所有者)可以限制接收来自某些(通常是最常用的)服务的短信。公司不保证能够收到来自互联网服务(WhatsApp、Telegram、Viber 等)、银行、支付服务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向没有“待注册”标记的号码发送的短信和电话。
5.7 所有虚拟号码均以租赁方式提供。租赁期满后,号码可以分配给新用户。
6 付款流程
6.1 公司的所有服务均以预付费方式提供,直至付款到期为止。
6.2 客户的费用包括:
1.) 号码连接费——一次性付款;
2.) 订阅费——每月支付;
3.) 转接来电费用 – 根据网站上的资费标准收取(根据转接次数和类型,按分钟或秒计费);
4.) 拨出电话费用(有来电显示按分钟计费,无来电显示按秒计费);
5.) 公司的其他付费服务。
6.2.1 号码的月度订阅费将在服务激活后1个自然月后从客户账户余额中自动扣除。如果客户账户余额不足,系统将扣除订阅费。公司有权暂停所有服务,直至客户偿还欠款。偿还欠款后,所有服务将自动恢复。但公司从客户账户中移除服务的情况除外。公司在客户欠款的情况下移除号码,无需另行通知。如果客户账户出现任何欠款,则视为公司已履行所有义务。公司有权在认为必要时随时移除已租用的号码。为避免欠款,客户可以从其账户中删除虚拟号码。客户应在系统自动收取订阅费之前删除号码。如果客户未删除号码,则视为同意将该号码的租期延长一个月。
6.3 客户付款的退款、资金退还至客户账户余额以及已付费服务的重新计算,均按照公司退款政策执行(退款政策链接)。
6.4 如果客户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双方同意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7 知识产权
7.1 属于一方的所有知识产权,将继续属于同一方。
7.2 客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使用公司的名称、商标或知识产权。
7.3 未经书面同意,严禁转让知识产权。
8. 保密性
本公司保证客户个人数据的隐私安全。但是,在收到正式请求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将任何可用的客户信息传递给当地运营商(号码容量所有者)或任何国家的执法机构。
9. 责任限制
9.1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责任:间接损害、意外损害或因通信中断、数据丢失、未收回的利润或因本协议引起的经济损失造成的后续损害。
9.2 如果客户在使用服务时违反了号码所属国家的法律,则公司对客户提出的任何投诉或要求概不负责。
9.3 公司对本协议任何部分、网页、个人账户、发票或公司提供的其他文件中出现的任何错误、遗漏或印刷错误概不负责。客户可将发现的错误告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后,公司将予以更正。
10. 不可抗力
10.1 对于因任何原因或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包括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任何情况,例如自然灾害、自然灾难、雷暴、洪水、干旱、触电、火灾、电力供应故障、电力线路损坏、通信或电缆连接中断或断裂造成的损坏、贸易战、政府行为、制裁、许可证终止或撤销、设备损毁或丢失,以及因战争、军事行动和内乱等原因导致第三方(包括监管机构、立法机构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不准确或延迟)而造成的任何服务中断、延迟或拒绝,本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10.2 公司对因不可抗力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1. 赔偿金的支付
无论本协议项下赔偿金额大小,客户同意,公司及其创始人、子公司、下属机构、领导层和员工均无需就因客户服务引起的任何投诉或追偿要求而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承担责任。客户同意,公司及其创始人、子公司、下属机构、领导层和员工对因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而可能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因使用或无法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所接收信息的保密性、信息不准确或遗漏、故障、病毒、数据传输延迟、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而造成的损失。
12 协议条款
12.1 本协议自客户在公司网站上创建用户帐户之日起生效,直至一方终止本协议为止。
12.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遭到违反,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12.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公司对客户的任何义务均视为已履行完毕。
13 其他
13.1 本协议反映了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的所有协议、陈述、声明和谅解。
13.2 各方对未能履行或不当履行其义务,应按照波兰共和国和欧盟适用法律的要求承担责任。